“更重要的一点是,电厂或者电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决定,一定要和预测和规划相挂钩、连接起来,预测是为规划建设提供依据。”林江称,“很多问题其实是这两个环节脱钩了,谁来衔接这个环节不明确。预测、审批环节必须要有相关性,而不是相互独立的。”
林江还认为,职能良好的执行和监管、预测机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人,这些事管不好。”他举例说,加州能源委员会有六七百人,公共事业委员会有一千多人的管理人员,CAISO也有600人左右,总计有2000多人专门监管电力行业。而中国国家能源局可能200多人,能力建设非常重要。
鲍勃•维森米勒进一步解释说,加州能源委员会做需求预测,加州立法要求做需求预测时一定要考虑是否要建新的电厂,还是考虑通过建筑节能、电器节能的方式替代新电厂建设。有了这样的立法要求,委员会在需求预测建模时会考虑两者之间的权衡。
林江解释说,加州的需求预测是资源综合规划的概念,就是到底是盖电厂还是通过别的方式来满足电力需要。综合解决方案是加州创新革命中领先的一方面,加州最早提出这个概念,通过综合规划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监管要分工明确
美国的电力公司,一般由州政府机构监管。监管目标是为了确保电力行业符合公众利益。监管内容包括成本效益、可靠性、环境绩效及健康影响等。监管流程通常分为资源规划、审批、以及定价(或采购合同审批)三个步骤。
加州的电力监管流程涉及三个主要机构。首先是加州能源委员会(CEC),1974年成立,为了应对加州所面临的能源挑战。加州能源委员会负责审批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厂,以及输电、燃料供应管线、水管等相关设施。加州能源委员会还负责在其两年一次的《综合能源政策报告》(IEPR)中提供长期需求预测。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通过两年进行一次的长期采购规划程序(LTPP),负责审批最终由电费支付者支付的、私营电力公司开展的投资或签署合同。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CAISO)负责代表所有本地公共事业公司,运营加州的整个系统,并执行年度输电规划程序(TPP)。
为了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目标,三个机构的管理层成立了联合机构指导委员会(JASC),以确保定期进行及时协调,并组建了由其规划人员组成的机构间技术团队。
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科学家林江解释,从宏观上讲,电力行业带有自然垄断特征,在任何国家都受到政府严格监管,没有完全的市场竞争。在加州之外,美国其它州都有专门机构对电厂的规划、审批和采购有比较严格的流程做管理。
电力监管基本要遵守三个流程。第一点要做最基本的延时需求预测,第二是对资源需求进行评估,到底需不需要新建电厂,既要保证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同时也要严格审定需不需要电厂,第三是决定之后,靠什么样的方式、由谁去采购电力。
鲍勃•维森米勒称,加州电力监管是不断演进的过程,在不同时期,立法机构、州长、公众会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关切,为了应对不同的关切,会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其中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已经有100年历史,成立的初衷就是保护公众,让他们享受合理电价,不要受太高电价的影响。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一开始成立时是为了监管铁路运输。1970年左右,加州能源委员会成立,当时公众对于到底需要多少电厂比较关切,希望有一个独立透明的流程来作出决定。并希望利用能效的提高或者可再生能源来替代新建煤电厂。
1990年成立了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CAISO),因为当时普通民众比较担心电力公司可能会利用自己对输电线的掌控,偏向于自己的电厂,而牺牲新建的发电机组。ISO没有自己的发电机组,不在乎电到底谁来发,也不会偏向哪一个发电机组,会选择最便宜、价值最大的发电机组。